辛小湘丨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谈③】

  新湘评论杂志社“指点”微信公众号   2025-01-08 13:48:04

“有所为、有所不为”源自《孟子》,意指君子行事应有明确的原则和底线,知道哪些事情应当去做,哪些事情不应去做。“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从哲学层面看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在经济工作中,政府何时该主动出击、精准施策,何时该放手让市场自主调节,是一道必须审慎解答的“选择题+判断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强调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科学方法论 ,日前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在保障经济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何作“为”? 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虽然起决定性作用,但并不是万能的,经营主体也并不能依靠自身解决一切困难,这就需要政府“有所为”。众所周知,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固有缺陷,也时常出现垄断、不公平竞争甚至市场失灵等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现象。对于经营主体而言,在资源配置、信息匹配、政策运用等方面或也存在短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在这些市场不愿干、干不了或干不好的事情上,就需要政府伸出“有形的手”对市场进行监管维护,帮助引导 企业渡过难关, 特别是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和处理经济周期波动时,政府更要积极承担责任,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如何作“为”? 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有助于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政府要做到经营主体的需求在哪里,政府的服务就在哪里。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所谓“优化营商环境”上陷入“内卷”竞争,这种违规实施各类优惠,人为制造“政策洼地”的做法反而让经营主体的成本、利润进入不合理状态,甚至陷入恶性竞争。对此,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明确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这也说明,政府“所为”应有“边界感”,把精力和资源花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更为关键的“刀刃”上才能“作为”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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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作“为”? “有所为”既要讲究方法,又要注意时机。若是行动过早,有可能造成对市场的不当干预,若是反应过慢,又有可能错失难得的发展机遇。 如在一些新兴产业初萌芽时,往往不被看好或得不到重视,还会面临技术瓶颈、资金短缺等诸多困难,此时政府应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谋篇布局,及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加大科研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同时赋予科研人员和企业技术人才更大自主权,避免对科研活动的直接干预,营造宽松良好的科创环境。

“天河一号”机房  周数邑 摄

与“有所为”相辅相成的是“有所不为”。 在经济工作中,“有所不为”同样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智慧。“有所不为”的核心在于尊重市场规律,政府应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既要当好“守夜人”和“服务员”,又要做到无事不扰,避免过度干预市场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可为了眼前利益放弃长远发展,一味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这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无疑是在需要“有所不为”的时候“乱作为”,势必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不仅耽误一个地区和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总而言之,“为” 与 “不为” 并非静态僵化的教条,而是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站在全局的角度考虑自身发展定位,依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时势变化动态调整,精准适配。 只有在恰当地运用“有形之手”,精准发力、担当作为的同时,明智地松开 “无形之手”,让市场遵循规律、释放潜能,才能使经济始终保持在健康稳定的轨道上运行。

展望未来,征程漫漫,挑战重重,唯有时刻践行“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一科学方法论 ,方能以更加稳健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举措,在波谲云诡的经济浪潮中稳立潮头、勇往直前。

责编:王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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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评论杂志社“指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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