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13 10:56:19
“感谢人大代表和法官为我说了一句公道话!”随着被告文某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谢,一起涉及被告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在经过慎重研判和依法调处后,于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1月10日,在省人大会召开前夕,鼎城区灌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邀请驻站的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习琼等省市区人大代表,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勇及灌溪法庭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这起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常德市某局依法依规与被告鼎城某建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200多万元的尾款,导致产生150多万元的违约金,从而引发纠纷。
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因为权责、资金等问题,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涉案金额较大,且诉讼主体具有特殊性,余习琼等驻站代表认真、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据了解,被告未及时付清尾款的原因系受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金无法回笼。
“我不是不付尾款,而是所有资金都投进建设中,确实没钱了!而且,出让地块中有一处高压电力铁塔,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至今仍未转移,这不仅极大影响项目进度,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被告企业负责人文某焦急地说道。
经过“刨根问底”,余习琼等驻站代表深入分析,结合驻站法官法律意见指出,原被告双方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违约情形。如果继续让矛盾升级,势必会“两败俱伤”,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从政企双赢的角度出发,人大代表耐心劝解、积极协调,驻站法官倾力普法、依法调解。
经过多轮协商,提出各退让一步的折中调解方案,即被告企业于10日内缴清剩余200多万元尾款,互不追缴对方违约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于2个月内转移地上高压电力铁塔。为了减少企业诉累,驻站法官还主动提出将积极协助企业追缴在外欠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人大代表与法官协同发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政府部门有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还希望您能理解!我们还是会继续为企业搞好服务!”,“人大代表和法官都来帮我想办法了,我一定积极筹措款项按时履约!”在人大代表与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表态并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近年来,鼎城区人大常委会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同时,深入探索推进“人大代表+法官”矛盾化解机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着力探寻法治营商最优解,让监督更有抓手,助推市场更具活力、企业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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