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锦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15 15:20:4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5日讯(通讯员 彭锦)网络世界是绚丽多彩的,但却隐藏着无数未知的陷阱和危险。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仙人跳”实施抢劫的案件。
2024年7月,被告人刘某和几个朋友在所住酒店内玩耍,刘某提出近日缺钱花,想搞点“快钱”,遂萌生出“仙人跳”的敛财想法。在刘某的纠集下,几人一拍即合,刘某便在手机上下载了某交友软件开始寻找目标。与此同时,被害人王某在交友软件上浏览信息,开始一步一步走进他们的陷阱。
当天傍晚,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被害人王某约来酒店,他们几人按事先商量好的由其中一人去接王某,等王某进房间后其余几人扑上去殴打王某,逼迫其交出手机后解锁密码,他们拿到手机后先将王某账户中的余额转出,后将某交友软件上的聊天记录删除,并且将王某的通讯联系人及身份证复印件记下来,声称若是王某敢报警便将其私生活告知其亲朋好友,随后将转账记录删除后离开酒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几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上所述,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未提起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在这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既要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防范网络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在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调查。增强法律意识,认识网络表面下暗藏的危害,谨防“馅饼”变成“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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