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22:26:15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拍摄 李迅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滥用远光灯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屡屡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威胁。
“远光灯的照射强度会导致人眼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省人大代表、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队长龙兵是桃源县茶庵铺镇人,他2007年退伍后,于2009年买了一辆货车跑起了运输。
经常在路上的龙兵因此结识了很多司乘朋友。
“我和朋友们一致认为,部分新手司机驾驶技术不够成熟,未能熟练掌握远近光灯切换操作,导致在夜间行车时滥用远光灯。”龙兵说。一些车主甚至为了提高夜间行车照明强度,对车辆原有灯具进行非法改装,使得灯光强度远超规范标准。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龙兵建议,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政府宣传部门和交管部门应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曝光力度,引导驾驶员合理使用车辆灯光;驾驶培训机构也应重视夜间驾驶培训课程,提高车辆灯光使用考核标准。
与此同时,交管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不定期开展灯光整治专项行动,增加夜间巡查频次,重点查处违规使用灯光行为。对累计多次违规的车主,应增扣驾照分数,形成警示震慑。
龙兵认为,机动车检测中心也应严格车辆审查,对超过国家亮度标准的灯具改装、加装车辆一律不予过审,并及时对接交管部门予以处罚,从源头杜绝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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