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法”声|省人大代表熊娅:推广金融纠纷“调解+公证+执行”模式

    2025-01-15 22:29:08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拍摄 李迅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地各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涉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的新模式。”1月15日,省人大代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熊娅接受采访时建议,推广金融纠纷“调解+公证+执行”工作模式。

熊娅以常德为例。2023年12月,在常德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司法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牵头成立了“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机构。该机构创新采用“调解+公证+执行”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和逾期借款人进行调解,达成借款展期协议,并对协议以公证方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履行,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提高化解纠纷的时效。一年多来,该机构为常德法院诉前分流金融纠纷1074件。

在熊娅看来,采用该模式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是低成本、高效率。”熊娅介绍,“金融合同赋强公证属于公益性质,个案仅需1000元服务费,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诉讼负担。此外,该模式一般在15天内就能调解完成,相比于进入审判执行程序,金融机构能够更快实现债权,也能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

熊娅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调解,一方面金融机构降低了不良贷款率;另一方面,为借款人还款争取了时间。舒缓了对抗情绪,实现了各方共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熊娅建议,继续加强金融纠纷诉讼与调解、公证与执行的有效对接。在全省复制推广金融纠纷“调解+公证+执行”工作模式,拓展涉金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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