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潘志勇:发挥检察行政监督职能,纠正涉企“小过重罚”|两会之声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17 05:19:09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如何加强对涉企‘小过重罚’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1月16日,省政协委员、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院长潘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潘志勇认为,规范和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潘志勇建议,进一步细化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关于检察建议、检察监督的相关内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运用检察院与工商联的沟通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当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向工商联反馈情况后,由工商联与同级检察机关对接、反馈,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关注,再由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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