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8 03:36:03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2025年1月16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以“四大专项行动”为牵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19.4万件,48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3项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作检察工作报告。
推进更高水平的
平安湖南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万人、起诉6.5万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7万人、涉众型经济犯罪126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8人、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44人。
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058人、毒品犯罪4992人、涉黑涉恶犯罪610人。依法不批捕9502人,依法不起诉1.8万人。
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437件。引导刑事、民事和解1458件,化解行政争议33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19万元。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885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36人,原县处级领导干部131人。
开展“检察护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回应企业司法诉求。针对涉企案件久侦不结问题,会同侦查机关清结“挂案”791件。监督执行涉企财产性判项14.5亿余元。针对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问题,监督纠正111件。
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1696人。协同惩治企业“内鬼”,起诉320人。起诉通过“网暴”敲诈勒索企业的犯罪65人。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服务保障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十条措施。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832人,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相关案件188件。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办理涉外刑事案件1058件。协同海关等部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155件。
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着力守护群众“医食住行”。办理医保基金流失问题监督案件223件,督促追回损失3699万元。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28人,办理公益诉讼729件,索赔3215万元。办理住房问题公益诉讼54件、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案件182件。
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79人,办理公益诉讼202件,督促复垦农田2680亩、规范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3人,帮助讨薪7700余万元。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42人,追赃挽损5105万元。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监督案件238件、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114件。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134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开展司法救助45件。
着力守护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46人,立案监督77人,追捕81人,追诉115人,提出抗诉33件。
依法惩治、协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706人。送专门学校矫治124人。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3件低龄暴力犯罪案件。
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78人,对有前科劣迹的督促处理305人。协同妇联建立“督促监护+家庭指导”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215份。选派42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细化履职任务12项。
协力守护三湘大地
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认真落实《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为期三年的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人,办理公益诉讼93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1.2万亩、清理固体废物5.5万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170万元。
加强“一江一湖四水”生态保护。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加强监督。起诉污染环境、滥伐盗采等犯罪1451人,办理公益诉讼1901件。
加强珠江流域环境保护。落实最高检专案部署,对珠江流域湖南段矿业、养殖污染等问题以事立案,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指导4市11县办理公益诉讼49件。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923件、监督撤案1933件。追捕456人、追诉2395人。依法提出抗诉21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65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假暂”不当情形监督纠正1510件、监督收监203人。监督纠正监管执法问题1868个。探索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被最高检推广。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探索建立首个省级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7件,法院已审结278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60件。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件,已采纳12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8357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5516件,提起诉讼386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2.7亿元。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96件。出台省级层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案件311件。
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2人,其中黑恶势力“保护伞”13人。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
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35件次。一体推进巡视巡察、法治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省级层面建章立制23个。
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性党纪警示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200个,制定防控措施510条。坚持“刀刃向内”,推动机关纪委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9人。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制定数字检察三年规划,研发法律监督模型55个。招录选调545人、遴选初任检察官178人充实到基层。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省检察院官微“联络之窗”功能,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坚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班督导、专程答复,办理省人大代表书面建议20件、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400余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意见建议200余条。办理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特约检察员意见建议28条。与省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办理等协作机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提供咨询意见121件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717件次。组织对5877件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9件。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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