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部署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和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工作

    2025-01-21 14:03:3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卢建华)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和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作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以本机关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和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省一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梳理本系统共同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明确各事项的实施层级;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梳理由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检查事项,结合本机关“三定”在上级清单的基础上制定本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通知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承办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备注等,具体格式可参考省司法厅印发的样本。

通知强调,各级行政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本机关法制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后,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制定机关再根据审查意见做好上网公示的相关工作。省、市、县三级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统一公布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检索等途径集中对本地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通报。

组稿:罗霞

责编: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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