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庭审人员:王浩文听到最终判决,没任何反应

杨洁规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21 19:43:04

新湖南记者 杨洁规

1月21日下午,新湖南记者从寻亲家长“雷公”(雷武泽)处获悉,四川省高院今日已对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正值春运购票不便,雷武泽没有出席庭审,全权委托他的同学到现场旁听,他则在长沙等待判决结果。庭审后,同学将二审判决书拍照发到雷武泽手机上,雷武泽第一时间把判决书打印了出来。

雷武泽正在翻阅判决书。图源:杨洁规摄

判决书显示:王浩文在2006年曾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刑罚,是累犯,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出狱后数年间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流窜作案,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王浩文到案后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认罪,不配合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予严惩。上诉人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减轻处罚。原审被告人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从轻处罚。上诉人胡某雄、原审被告人王某琼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此前,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王浩文在法庭上听到结果,什么反应呢?”雷武泽在电话中向到场的同学询问相关情况。对方回复:“他没任何反应,反正他基本上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雷武泽告诉新湖南记者,接下来,他将继续致力于从事寻亲公益事业,帮助更多宝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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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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