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雄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1-21 19:47:30
新湖南客户端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士雄)1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株洲市城市管理局共同发布《株洲市关于实施“烟花爆竹管控八个一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株洲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内一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大气国控监测点周边1500米内相关乡镇(街道)一律和区政府签订承诺书,倡议辖区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3000米内相关乡镇(街道)承诺辖区不发生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取缔或打击。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及时依法处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投诉的,经查实后一律对举报人奖励200元/次。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全时段全区域采取雾炮洒水降尘,在气象条件允许时必须采取人工增雨降污。禁燃宣传教育一律进社区、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重污染天气的辖区,市人民政府一律对其进行通报约谈。
《通知》即日起至元宵节期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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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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