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院:灵活执行“巧”结案 两面锦旗表谢意

    2025-01-23 17:43:4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蒋莹)近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文亮收到来自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赠送的两面锦旗。

原来,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怀化某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某建设有限公司、邹某、怀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怀化某投资有限公司、邹某、怀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长沙某建设有限公司对以上其他被执行人所欠杨某借款本息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11月26日,怀化中院依法冻结了怀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开发的怀化某楼盘部分房产。因其公司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房屋无法售出,其公司已处于“瘫痪”状态。

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干警深入该楼盘了解实际销售情况。经了解,被查封前,该楼盘的销售情况良好,预计年前达到销售顶峰,若继续采取查封措施,该公司将持续陷入困境,也不利于后续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无法全部得以兑现,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损害。

鉴于此,执行干警文亮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经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600万元,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保障其资金的正常流转,并同意解除部分房产的查封,保障销售较好房型能尽快售出,尽快回款,被执行人再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对法院的执行一致表示感谢。

据悉,怀化中院将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积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既要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也要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的温度,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组稿:周玉意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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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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