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维护“她”权益 锦旗无声寄深情

黄峥灵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01-24 15:44: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4日讯(通讯员 黄峥灵)1月22日上午,沅陵县妇联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来自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周大姐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温暖人心大爱无疆”的锦旗送到了妇联办公室,当面表达了她对“娘家人”深深的感激之情。

2023年初,周大姐曾第一次到沅陵县妇联求助,工作人员仔细听取诉求,得知她因与丈夫离婚后,长期在广东务工挣钱抚养两个孩子回家不多,户口仍没有迁出本村,但村里依据传统的村规民约“认为她离婚外出了就不是本村村民”的理由没有将她作为村集体成员对待,导致她多年本该享受的一些山林补贴、占地补助、移民补助无法领取。县妇联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所在村的妇联主席、党支部书记核实相关情况,向他们普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条文,村支两委意识到工作中的失误,在当年底补齐了周大姐的各项补贴。2024年春节后,周大姐高高兴兴地外出务工了。

2024年8月,沅陵县妇联再次接到周大姐的微信求助,说是因村里工作人员调整,依据部分村民意见,将她的相关补贴又取消了。如此反复,县妇联负责人意识到偏远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离异女、外嫁女权益维护的指导协调和普法宣教任重道远,当即将此次权益损害作为典型案例交办当地镇、村妇联协调处理,并联合在该镇举办基层妇联主席、妇联执委普法培训班,重点宣传解读《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内容,明确妇女享有的权益内容,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应承担的责任,培养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随后,周大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该享有的权益都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我的事让你们费心了,县妇联、镇妇联为我的事多次协调,村妇联干部给我讲,我以后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应有的政策。有了妇联的帮助,不仅恢复了我的经济权益,更维护了我作为离婚女的尊严,再也不会受歧视了,我心里多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现在两个孩子都成家立业了,我在村里的房子也快盖好了,日子会越来越好,我不晓得用什么表达谢意,专门从广东赶回来送面锦旗……”周大姐红着眼眶说,县妇联工作人员与其热心交谈,了解到2024年的补贴都已打进了她的银行卡里。

一面锦旗,声声感谢,传达的是对妇联“娘家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沅陵县妇联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儿童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大维权”工作理念,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畅通12338维权热线,聚焦广大妇女儿童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以实际行动办好妇女儿童和家庭可感可及的实事,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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