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法院:节后首日执行促案件和解

    2025-02-06 17:21:1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伟平 龚楚楚)2月5日,溆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契机,将一起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被执行人廖某拘传至法院,促使案件执行和解。

据悉,2016年,廖某在江西省承包了某工程项目,雇佣向某为其做工,在此期间共产生50000元劳务工资。工程验收合格后,廖某以资金紧张无法支出为由向向某出具一张50000元欠条,并约定2年内还清。向某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因廖某未能如约履行,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调查。但廖某态度消极,既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在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给案件执行造成诸多障碍。

鉴于廖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为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廖某实施司法拘留。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前往廖某家中,并向其发出《预拘留决定书》,同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面临的不利影响。

在法律的威慑下,廖某的态度发生转变,当场给付5000元执行案款,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组稿:周玉意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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