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5:42:3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李兵)“新年好!法官,感谢你们用心执法,赶在年前为我们解决了这件揪心事。”2月6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申请人罗某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早早来到汝城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维正义 执行有力解民忧”的鲜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谢意,给浓浓的年味添上一份喜庆和暖意。
当事人赠锦旗合影。
2022年4月的一天,何某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撞上在马路边正常行走的罗某,导致其受伤住院,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而诉至汝城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何某应赔偿原告罗某经济损失65125.8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传唤被执行人何某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干脆外出务工逃避执行。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在某保险公司有1份商业保险,于是发出执行文书强制提取该份保单现金价值18988.49元,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剩余部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停滞。
今年春节前夕,申请人打电话反映被执行人何某已回家过年,执行干警火速出动将其拘传到法院。到案后,执行法官再次向何某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并表示若仍不支付赔偿款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其家属也闻讯赶来与申请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家属一次性支付到位4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案件圆满执结。
该起案件的顺利执行,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汝城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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