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7:54:0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德豪 高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要求,马上就要过年了,可不能让员工寒了心!”今年春节前夕,怀化市鹤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陈德豪马不停蹄执行一起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并妥善处理其他员工的工资发放以及合同签订问题。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蒲某某系怀化某医院职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临近年关医院仍拖欠工资,遂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医院应补发二人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裁决生效后,医院拒不履行,沟通未果,张某某与蒲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像我们这种没签合同还拖欠工资的情况,这里还有很多,请求法官帮助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工资。”执行立案后,承办人陈德豪经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处确实存在大量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为尽早解决潜在矛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陈德豪立即找到被执行人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其存在支付能力,但因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拒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在陈德豪一番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自行约定了还款期限。
这是该院针对涉工资薪酬类执行案件开展“涉欠薪类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会议精神,保护劳动者劳动所得,让务工者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返乡过年,该院开展“涉欠薪类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主要针对久拖不还、拒不执行情形的未结执行案件,利用春节前夕的“黄金时段”开展集中执行。
据悉,该院在行动中共计出动干警20人,警车4辆,传唤、拘传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10人,宣布司法拘留1人,16件案涉金额20余万元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达成协议,当场执行到位18991元。
组稿: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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