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0 15:43:5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尹方倩 尹钰宸 潘浩)“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警察同志!我们还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近日,洞口公安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成功帮助21名工人追回工资共计12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11日,洞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线索一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芳上网追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芳,以潜藏逃匿、拒接电话等方式拖欠了民工曾某等21人工资报酬合计12万余元,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经侦查研判,办案民警最终于2024年6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芳成功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办案民警向其宣讲了法律知识,释法说理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积极敦促薪酬支付到位。2025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芳家属在办案民警的见证下将21名工人的12万余元欠薪如数返还至工人手中。目前,王某芳已被依法移送起诉。2025年2月7日,工人代表为洞口警方送来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稿: 姜红玉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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