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农村建房,湖南5部门发文!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02-13 21:43:19

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湘农联〔2025〕4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建房“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益阳市试点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数据局2025年1月24日

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等文件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为加快推进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全省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要求

依托省“一网通办”系统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开设农村建房“一件事”专区,全面实现农村建房“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依托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农房平台”)和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平台,进一步开发完善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受理系统和客户端,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接入省“一网通办”系统及“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按统一风格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改造,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各市州5月底前实现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测试办通,6月底前实现正式应用。

二、受理条件及基础配置

(一)受理条件

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的申请人,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申请符合“一户一宅”基本要求,符合《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线上线下配置

线上,省“一网通办”系统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农村建房主题场景应用,提供农村建房“一件事”联审联办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传输、共享相关信息。

线下,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农村建房申请受理窗口,提供办理申请服务。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初核阶段

1.村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电话、短信、微信等)或线下等方式,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建房申请,提交《村民建房申请及承诺书》。

2.小组讨论公示。村民小组收到《村民建房申请及承诺书》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讨论通过后形成会议记录,并对结果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及公示情况等材料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审核上报。村级组织审查通过后,指导农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指导农户选用农村住房设计方案(设计图)或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设计图),整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审批阶段(受理后16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一站式受理。申请人按要求备齐村民建房审批所需资料(含《村民建房申请及承诺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采取代办或自送的方式,由乡镇农村建房窗口受理,领取受理回执;或线上通过省“一网通办”系统或“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办理,填写申请建房信息、上传必要的附件材料,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标准设计图集、乡村建设工匠库中选择设计图、乡村建设工匠,提交申请后由乡镇在省“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受理(受理通过后系统自动向农房平台推送)。

5.选址踏勘(一到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民建房申请和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选址现场踏勘审查,同时对申请的有关资料和内容进行审批。乡镇承担农业农村(经管)事务的机构审查资料、资格、程序、用地面积等;乡镇承担自然资源事务的机构审查用地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等;乡镇承担农村住房设计、施工监督管理服务事务的机构负责审查设计方案(设计图)相关情况,指导乡村建设工匠选择等;涉及林业、交通、水利等相关内容的事项由乡镇承担相关事务的机构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审查。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通过省农房平台将材料提交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省建设用地审批系统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涉及占用林地、影响水域河流和道路交通等特殊场景的,通过省“一网通办”系统将材料提交给县级林业、水利及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现场勘查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农用地转用手续、特殊场景办理时间不计入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总时间)。

6.联合会审。现场勘查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各有关机构、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和审批建议,会审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通过省“一网通办”电子证照系统同步核发一证一书电子版,并报县级部门备案,电子证照同步汇聚至大数据枢纽。会审未通过,出具告知书(限额以下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流程至此结束)。限额以上村民建房,应告知村民按限额以上农村建房流程要求,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限额以上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流程至此结束)。

四、职责分工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含流程图)印制、业务培训、窗口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含流程图)印制、业务培训、窗口设置等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不动产登记证办理;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用地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等,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核发限额以上村民建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建房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

(四)林业等部门。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依部门职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班的衔接沟通,统筹协调农村建房“一件事”全面落地中的卡点问题,督促做好平台公共技术支撑、数据共享和汇聚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省、市、县均要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林业、数据(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一事一策”“一事一班”要求,成立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工作专班。各市州要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员,对接省级专班,落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及时制订出台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推进应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职责分工,并梳理提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等。加强平台对接,完善不同平台之间数据接口,实现农房平台审批管理数据与相关部门政务数据、业务管理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

(三)注重工作实效。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精简材料、精简程序的要求,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程序,升级办理平台;市县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里高效办成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请各市州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本市州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上报省级专班。

联系人:

钟冬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三级调研员,电话:13975842199,邮箱:hunanrce@163.com(主邮箱)

李朝辉,省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一级主任科员,电话:13319601153,邮箱:1085696908@qq.com

刘红沙,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四级调研员,电话:15773159077,邮箱:303867330@qq.com

郭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二级主任科员,电话:18874074723,邮箱:zjqsjxpj@163.com

赵敏,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电话:13027317878,邮箱:88527021@qq.com

易山,省数据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四级主任科员,电话:19807484396,邮箱:yishan1113@qq.com

附件: 1.村民建房申请材料清单
2.村民建房有关材料样板
3.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流程图  
4.农村建房实地核验及发证程序

责编:刘双

一审:姚懿轩

二审:陈永刚

三审:赵雨杉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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