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02-14 17:08: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4日讯(通讯员 张国松)“喂,你好,是村支部侯书记吧?我是薛家溪组长,我们组的薛庭芝和薛根生两家因屋檐出水影响正常走路发生纠纷,通过邻长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你若得空前来帮忙处理一下。”这是2月13日早上,沅陵镇候子坪村分管治安调解的支部委员老候接到求助电话。接到电话后,老候立马联系驻村工作队,和他们一起驱车赶至薛家溪组。
调解小组来到薛家溪组后,深入纠纷现场,召集当事人,查找矛盾根源,分析纠纷背后的深层动因,用事实说话,分别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方案,个把小时就顺利解决了矛盾,平息了纷争。
这是该村在乡村振兴开展“八个推动”过程中充分运用推动乡村“共治理”带来的可喜结果。在处理村级大小事务中,充分发挥“邻长制”的互补优势,首先由纠纷所在地的邻长出面干预,如果达不成协议就报告组长出面调解,最后由村分管片长协助帮忙解决,采取逐层开锁的模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争取纠纷不出村。大大缓解了乡级调处村民矛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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