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帮信罪”|【他山之石】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13人“跑分团伙”领刑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2-19 12:13:25

2月14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3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00元至20000.00元不等,没收涉案财务,追缴违法所得。13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案情简介

2020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谢某某、杨某1等四人不仅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跑分,还担任殷某某(另案处理)跑分组织中的“操作手”,积极发展卡仔,多次在大理、怒江等地根据飞机聊天群消息的通知进行跑分并获利。2023年底,杨某1、谢某某在熟悉跑分渠道后一起成立了跑分组织,并开始邀约杨某2、何某某等人一同参与跑分,二人负责联系上家,邀约他人加入组织,杨某2等人负责操作跑分,涉案人员共十三人。

庭审过程中,法官认真审查核实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情况,秉持“减程序不减权利”的原则,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当庭宣判。

这起案件揭示了一个复杂的跑分犯罪网络,涉及多人提供银行卡、流转巨额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同时也暴露了电信诈骗资金流转的渠道。

【法官提醒】

出借银行卡获暴利的行为背后是一张复杂的犯罪网,犯罪分子通过他人出借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进行洗钱转账,而形形色色的银行卡也成了遮掩他们罪行的面具,变成了公安机关追缴不法财产的绊脚石。面对明显异常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切勿心存侥幸,他人送上巨大好处,可能是刑期礼包,莫因一时贪念,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具人”!(来源: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

责编:曹晓林

一审:曹晓林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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