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9 17:24:42
一村民反映:某县文丰村村民曾某某和其配偶张某某去年提出农村低保申请,现已享受低保待遇。曾某某称其家庭人均收入为446元/月,低于2024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450元/月;而实际情况是曾某某本人就是退休的人员,有退休金,而且其名下二子一女,其一子一女均在镇上有价值不菲的固定房屋资产,另一子在外地有固定工作。如此殷实的家境还需要享受低保待遇?
2月19日,记者从该县民政局获悉:该局组织工作人员会同高沙镇及文丰村相关人员正在调查核实。如投诉属实,将对曾某某、张某某夫妇二人进行停保处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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