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赞!湘潭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再获全国推广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2-19 18:01:03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开展以来,各地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涌现出一批鲜活案例,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日前,自然资源报推出【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经验做法】栏目,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2月13日,【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经验做法】栏目刊发第十期案例,聚焦湘潭市吉利全新智能轻型商用车项目,介绍了湘潭在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的独特探索与积极实践。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专家就湘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项目落地这一实践范例进行点评。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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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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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存并举保障产业项目落地
——聚焦湖南湘潭吉利全新智能轻型商用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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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吉利商用车全新智能轻型商用车项目(以下简称“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是湖南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之一,是湘潭经开区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主体项目,需用地50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4412平方米,容积率1.03,建成后填补了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技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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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做法


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用地需求大、项目落地急、投产节奏快、前期成本高。为快速保障项目落地,湘潭经开区根据产业规划,积极服务,整合存量及新增资源,整体供应,充分保障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用地需求。

腾笼换鸟,有偿收回低效用地。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选址南侧244.4亩土地,系湘潭通瑞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用地。因企业原因,2019年通瑞公司动工建设两栋厂房后,未按合同约定建成投产,地块一直处于低效空闲状态。考虑到产业类型的契合度,湘潭经开区经与通瑞公司多轮沟通,明确收回标准和收回流程,最终有偿收回企业244.4亩低效用地及地上构建筑物。

增存并重,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在协商收回企业低效用地的同时,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国家和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报批政策,仅用20天完成项目选址北侧256亩新增产业用地的报批工作。湘潭局会同湘潭经开区将有偿收回的244亩低效用地及256亩新增工业用地整合,整体供应给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同时,考虑到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将原低效用地上的构建筑物也供应给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使用。

服务前置,提速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对新引进项目,相关部门在土地挂牌期间实行提前介入、服务前置,集中力量预审项目的总图和单体建设方案等,完成技术性审查。在土地成交后项目报规报建审批环节,专人全程跟踪,协调资规、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并联审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极大缩短审批时限。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于2022年8月4日签约入园,首台车于2023年12月21日下线,2024年实现批量生产。该项目实现了“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本案例由湖南省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案例评析


高质量项目落地产业园,既有利于优化产业园业态、强化产业链建设,也有利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要求,试点城市“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本案例就是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项目落地的实践范例。

提前调查,为盘活利用打好基础。《通知》在“严格调查认定和上图入库”中要求,各试点城市“探索完善评价方法,因地制宜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其目的,是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基础保障。湘潭经开区在本案例中的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未出现前就开展园区产业用地清理,通过现场核查、资料调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将通瑞公司用地定性为低效用地,并积极与企业沟通,根据产业规划纳入园区周转用地,作为未来产业发展空间。提前扎实的摸底调查、低效用地确认及明确再利用方向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落地中土地资源的精准匹配。

增存并举,节约集约用地。《通知》要求,低效用地再开发要坚持“统筹发展”“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本案例中湘潭局会同湘潭经开区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有偿收回企业低效闲置土地,挖潜存量低效用地,直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244亩;增存并举,将收回的244亩低效用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与新获批的256亩工业用地整合,整体供应给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圆满保障了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企业也节省用地成本6490万元。

合理利用,发挥存量资源价值。《通知》在“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中,支持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对存量建筑实施用途转换的方法,按照实事求是、简化办理的原则,制定转换规则,完善相关审批事项办理程序。鼓励利用存量房产等空间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和行业,允许以5年为限,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存量时代,存量土地、既有构建筑物等都是存量资源,都应得以充分利用,最大化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本案例中,湘潭局及湘潭经开区在保障项目用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时,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对收回的低效用地上既有基础配套和厂房没有简单一拆了之,而是积极对接新企业需求,发挥既有构建筑物的可用之处。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利用67158.99平方米既有基础配套和厂房等存量建筑资源,直接降低企业建设成本、缩短企业建设工期,项目拿地后12个月内即完成工程建设、投入生产运营,促进了企业尽早投产见效。

服务前置,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生产。《通知》在“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中明确,鼓励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在权属清晰无争议、过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参与、产业导向优先的前提下……探索“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联动改造的条件和程序。本案例中,湘潭经开区在引进全新智能轻型商用车项目时,落实相关审批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等要求,提前明确好经济指标、规划指标,就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用地总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并将项目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等涉及技术性审查事项实行服务前置。在企业拿地并作出相关承诺后,实行专人代办、全程跟踪,协调资规、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并联审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项目在土地挂牌期间实行提前介入、服务前置,土地成交后实行项目并联审批,极大缩短审批时限,促进了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吉利轻型商用车项目签约3个月后即开工,拿地后12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投产,保障了省重点产业项目顺利实施。

(本期点评作者为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彭茹燕)

责编:颜石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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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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