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异地检查、严禁重复检查 | 湖南涉企行政检查有了“硬约束”

李毅,叶艳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2-20 13:02:2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0日讯(记者 李毅)涉企行政检查今后将更规范!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发后,在全国率先公开印发的配套性文件。

《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层级行政检查权限。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确需开展异地检查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的工作要求,并在实施检查后15日内将检查实施情况和检查结果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涉企行政检查可以由不同层级实施的,省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基础上,明确本系统各层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限,严禁重复检查。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行政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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