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叶艳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2-20 13:02:2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0日讯(记者 李毅)涉企行政检查今后将更规范!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发后,在全国率先公开印发的配套性文件。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并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当将行政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全省一体化平台,主动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按照检查计划开展的行政检查,还应当事前将行政检查计划录入全省一体化平台。法律、法规规定无需事先通知开展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实施行政检查后立即进行检查登记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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