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思考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高校实施学分银行制度的路径探析

朱春华   湖南日报   2025-02-27 23:23:38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参加自考的学员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并成绩合格,即可申请毕业。在1977年,邓小平适时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教育思想,一条为国家全日制高考进入大学,一条为通过自考学习形式拿到更高的学历,为渴望提高专业技能和文化水准而又无缘高考的奋青开启了自考求学政策门路。在1981年,国务院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高等自学考试制度用法律的形式正式固定下来。自此以后经历40多年的发展历程,自考形成了以宽进严出为特色培养方式,拓宽了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知识和提升能力的途径,自学考试制度实施至今累计已有近8000万人通过参加自考接受高等教育,其中近2000万人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进程。

当今社会属于多元化、信息化社会。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朝着多元化、综合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与之相对而有失匹配的是,目前绝大部分自学考试是在一定学制内,由主考高校依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认定自考的认证结论。传统的认证管理上存在自由度不够、灵活性不强,与自考学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方式相矛盾。近几年,高等教育已普遍推行学分制,国内一些自考管理机构和主考单位已注意到传统认证方式的弊端,主动探索实施学分银行制度。在湖南省自考学分银行制度尚处于推广和完善进程中,笔者在学习和贯彻自考学分银行制度过程中,梳理了学分银行制度在制度创立与发展脉络、现实问题和实施路径方面的信息,欣然与同行分享,共同谋划省校自考事业发展。

一、学分银行制度的创立发展

学分(credits)是学员获得各种证书、学位的依据,也是学员转专业、转学校通用的“货币”。在亚洲,最早由韩国教育开发院1995年正式提出“学分银行制”(Credit Bank System),19962月,韩国教育开发院正式提出了“学分银行”制度具体实行的方案与实施范围,其“学分银行”制学位授予式分别由教育人力资源部和大学进行,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1997年,韩国政府正式颁布《学分认定法》,明确了学分银行的各项认证环节以及各相关机构的权限职责。

在借鉴韩国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系统的学分银行运作机制基础上,中国自2005年起开始积极试点“学分银行”制度,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以完善现行高等教育体系的招生考试制度。2005年2月,《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2010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20169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国家学分银行,构建分级认证服务网络,对学员不同形式学习成果及学分进行认定、记录和存储”。鼓励区域、联盟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积累及转换系统。202011月,北京市学分银行正式启动,北京市教委为18家学分银行分中心和19家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授牌。标志着学分银行在全国推广和应用。截至20247月,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已实现全市高校毕业生、自学考试、市人社局国家职业资格助学、社区(老年)教育、部分企业职工教育等学习成果的存入,累计成绩数超1亿条,并为520万市民建立了个人学习账户。

从办学主体看,学分银行建设覆盖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高等教育在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中起着引领与中坚作用。“学分银行”是模拟、借鉴银行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对学员的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算,具有学分认定、积累、转换等功能的新型学习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学分银行”是学员获取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的新渠道,自学成才的新途径,获得评价和鼓励的新形式。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已经成为国家自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学分银行制度的现实困境

社会的认可和需求不足。在发达国家,学员可以通过学分银行平台完成不同领域之间的学分互认,然而,在我国学籍管理制度层面,同地域院校之间的学分互认还在起步尝试阶段,如20241114日报道,岳麓山大学城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之间实施线上209门优质课程学分互认。不同地区之间的学员完成学分互认更是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学员对学分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相对较低。建设学分银行的院校多数居于东部地区,如广州、上海等地区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带,而西部地区相对较少。对于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学校而言,学员可以在校内完成学习成果的置换。但随着全社会受高等学历教育人员逐年增加,对于自考学员这一存量市场规模逐年萎缩。建设学分银行以后,具体主考高校、助学机构、用人单位、自考学员应用学分银行的数量难以确定。学分银行的初步成效并不理想,导致政府的关注度不高,社会的认同感明显不足。

学分银行主要由主考高校与助学机构负责实施,但由于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和管理运行成本投入,学分银行的建设进度相对缓慢。实际上,学分银行的受益者,主要是用人单位。然而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看中的是学习成果本身,而非学分转换,这使得主考高校和助学机构建设学分银行的积极性大大降低。此外,不同用人单位对于学员通过助学机构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这可能会导致学员在置换学分时出现学分转换困难的现象,由此降低了对学分银行的需求程度。学分银行的推广和应用面临着一定的困难。目前,大部分高校对学分银行的建设和运营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不足和应用难度。学校需要加强对学分银行的宣传和助学,提高师生对学分银行的认知和使用意愿。

学分银行架构体系尚未健全。学分银行框架标准是衔接各类教育助学机构的纽带,是学分银行制度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学分银行框架标准实施与否直接关系到学分银行制度的建设。一是,我国学分银行的数据库建设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学分银行需要将学员的学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但目前我国各高校的学分管理系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导致学分无法实现互认和转换。建设一个统一的、可联网的学分数据库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数据库建设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行技术引进和合作,以提高数据库的性能和稳定性。二是,学分银行的互认机制尚未健全。学分互认是学分银行的核心功能之一,也是保障学员权益的关键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分的互认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各高校之间学分互认的条件和标准不一致,导致学员无法灵活转学。学分银行的互认机制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容易产生不公正的现象。应加强各高校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制定统一的学分互认标准和程序,确保学分的互认实现公正和透明。三是,学分银行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面临挑战。学员的学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必须严格保密和保护。目前,我国学分银行的信息保护措施相对较薄弱,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法律制度监管。需要加强对学分银行的信息安全管理,采取严密的技术控制措施,确保学员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受侵犯。学分银行的建设和应用需要获得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推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为学分银行的发展提供保障。

学分银行平台教育资源供应不足。学分银行平台的功能远超于单纯的学习成果的认证,它还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利用学分银行平台,学员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去获取所需的教育资源。然而,目前我国学分银行的关注点主要在学习成果认证方面,并未充分重视对教育资源的建设,这无疑加大了学员获取学习成果的难度。

在学分银行平台中,教育资源建设处于边缘化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学员通常仅在学分置换和认证的时候才会访问学分银行系统,无形中降低了学分银行系统的使用率,导致学员的整体体验感不佳;二是学分银行中现有的教的整体体验感不佳;三是学分银行中现有的教学资源的数量有限,质量也参差不齐;四是学分银行中的教学资源多数由主考高校和助学机构提供,缺乏针对学员个性化需求的优化措施,使得现有的教学资源难以适应受教育者灵活、碎片化的学习需求。

三、学分银行制度的实施路径

建立学分认定标准体系。学分银行将学员在自学考试阶段学习所得的全部学分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认证,为学员提供更准确的学习成果证明和实践能力展示。因此,建立学分认定标准体系是学分银行建设的重要步骤之一。主考高校作为自考助学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在建设学分银行时应该担负起重要责任。特别是在制定学分认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完善学分银行的各项制度,以适应未来人才市场的发展趋势。

搭建或租赁学分银行平台。学分银行平台基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自考学员学分的集中管理、统计、积累和转移。通过学分银行平台的管理建设,主考高校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学员,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和就业竞争力。学分银行平台需要定期更新,保障其信息和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学员对于学分银行平台的宣传和提高他们对该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优化教育教学模式。主考高校作为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主体,优化教学模式、提高学员实践操作能力以及促进学员成功就业是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迫切要求。因此,主考高校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来优化教学模式,从而让学员获得更多的学分。一是要加强师队伍资建设和管理,优秀的师资队伍保障学员获得更多学分;二是要加强课程建设和供给,保障学员获取更多学分的可能性;三是要加强校企联合,保障学员获得实践学分;四是要推行项目式教学,以多种形式保障学员获取更多学分。

完善成果评价机制。主考高校在实施学分银行制度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以保证学员获取、积累和转换学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一是需要设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可比较性等特点,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才能实现对学员的学习成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二是采用多样性评价方式,评价方式可以包括理论考试、实验测验、项目评比等,以反映学员的综合能力和实践水平。评价方式应该结合实际教学情况,为不同专业和不同学段设置不同的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三是多元化考核学习成果,探索应用除闭卷考试外的新型考核方式,例如实践考核、课程设计、学术报告等过程性和形成性考核评价,更能全面地评价学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多元化的考核方式能适应不同学习风格和特长的学员,提高对学员的评价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意识,提升教育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学分银行制度应用于自考考试管理认证是适应新时期自考教育担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历史使命的现实要求。自考教育主考高校需要以服务自学考试学员为中心,创新自考学分银行建设管理机制,发挥主考高校办学主体的作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在自考认证中全面推行学分银行建设任务要求,加强学分银行相关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畅通学分互认机制,以利于促进学员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培养出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实现自考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良性发展格

作者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朱春华

责编:杨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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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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