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湘虹 湖南日报 2025-02-28 00:23:30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制度创新,产生于解决社会发展和人们对高等教育需求之间不平衡的矛盾,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必定遵循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其制度完善是一个由矛盾产生问题,由问题导向创新的过程。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持续补足和全球现代教育观念的变化,我国特有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会出现新矛盾、新问题,解决矛盾与问题的过程即为自学考试制度适应终身学习而发展的过程。
据教育部统计公报数据统计整理,我国高考录取率迅速从1998年的36%提高到2002年的58%,1999年到2019年,普通本专科年招生人数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7.1%,普通高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翻番。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作为学历教育补充的自学考试教育出现规模缩减,全国报考人次1999年为1305.16万人次,2019年为596.37万人次,2021年为625.78万人次。目前自学考试制度在社会发展中产生新的问题,新时期自学考试制度的功能需要拓宽,突破“补充教育”格局,高质量转型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建设,势必由创新迎来新发展。
现代教育中,终身教育成为其重要内涵,即为社会成员提供贯穿一生的学习机会,社会成员在教育体系内流动情况是衡量教育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影响个人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满意的主要因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终生教育的有效形式,在制度建设中,围绕促进不同教育间衔接沟通,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的目标,各省先后进行了双证书项目建设、专接本模式实践、课程综合评价等多项改革创新,均摸索出一些学分认定、学习成果认证的办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为进一步研究自学考试教育制度学习成果认定机制提供方法、途径与依据。在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构架还不够成熟、暂时没有形成权威的学习成果资历框架、学习成果的类型化尚未形成理论共识的背景下,借鉴同样无国家资格框架和标准课程体系背景的BC Transfer System较为成熟的学分转移实践成果,依托自学考试现有的组织形式,以高校共建省级自学考试职业课程体系为实现路径,逐步建立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学习成果转换机制,形成三教融通的实践途径,始终以学习者为中心、以终身学习理念为轴心,谋求创新办法而迎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发展。
一、BC Transfer System简介
BC Transfer System 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教育体系使用的转学和衔接系统,通过该系统学生能清晰了解和选择低投入、高效率,且不受地域限制的高等教育途径,在转学时能够实现课程学分和学习成果转移,避免过多的重复学习。BC Transfer System的管理协调机构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招生和转学委员会(BCCAT),由政府资助成立,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属于半官方机构,其本身并 不负责高等教育机构管理或课程质量评估、认可,而是协助系统成员之间建立透明、公平、自治、可预测的问责制度,这种协同治理方式使多元利益相关者相互协调,保持利益平衡而使项目能够持续发展。系统成员在合作中采用协同研究方式对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些问题探究成因,寻找解决方法与途径,以及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形成各类课题综述报告,对高等教育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此协同研究方式对维持教育高水平高质量、保持政策与机制的领先性发挥了学术团体的重要作用。BCCAT通过BC转学指南网站(www.bctransferguide.ca)向学生和院校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资源促进学生流动,建立省级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支持学分的可移植性和适用性。其核心价值是畅通高等教育各层级、机构、项目之间的学生流动,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导向的终身学习。
二、BC Transfer System学分转移类型与采用模式
BC Transfer System的主要功能是进行学分转移(Credit Transfer),指高等教育机构承认学生在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完成的教育,允许使用已经在其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分来满足本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部分要求。当学生在教育机构成功完成的课程、模块或项目获得其它教育机构的学分时,即完成学分转移。BC Transfer System包含许多不同的转移类型,建立转移类型基于成员机构之间通过三角测量、课程等价评估等办法形成课程对应网格,并根据课程对应关系签署的相关协议。转移类型可视为学分转移的途径,也是学习的途径。
三、BC Transfer System对先前学习评估与识别(PLAR)
先前学习评估与识别(PLAR)是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评估学生先前在非标准或非传统环境中的学习或经验并授予学分,灵活评估是根据学生先前的学习或经验解除现在的某些学习限制。这种学习和经验可分为正式学习、非正式学习和非正规学习三种类型,如自学、有偿就业、志愿工作、旅行和非大学课程等。
BC Transfer System教育机构中大部分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结构提供特定课程评估,一般仅用于本科及以下的高等教育,而研究生教育阶段很少用。先前学习评估与识别(PLAR)或灵活评估采取的主要评估方法有:挑战考试、标准化测试、档案袋评价、面试、作业、技能演示等。
挑战考试。由课程讲师或开放学习教员设计,为没有参加特定课程但希望证明已完成课程成果的学生创建,通过考试的学生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从而免修该课程;
标准化测试。国家统一考试,如大学水平考试计划(CLEP),具有普适性,用于衡量某一学科的特定成就水平,类似于我国的英语类、计算机类社会型水平能力考试;档案袋评价。申请者整理提供一份关于特定课程的学习档案,展示自身对课程掌握的深度与广度,包括证书、作品等能反映知识、技能、能力程度的证明,并按照评估机构的流程步骤与要求,结合其他评估方法完成。
技能演示。针对操作性强的课程使用的评估方法,申请者以现场操作的形式完成评估。类似于我国的技能实操考核。
四、通过BC Transfer System建立协同研究机制
系统成员定期对学分转移、学生流动性进行研究,为高等教育提供制定新政策的依据和建议。目前主要的长期研究项目包括《超额学分研究》、《转移途径研究》、《组块转换研究》等,研究采用适合的数学模型进行调查数据分析,以及对转学学生的访谈,通过个人动机研究和系统性问题研究两个不同层面分析学分转移现实需求和效果回应,研究新的学分转移意向与动态。长期调查通过系统成员共享数据完成,这种协同研究方式更清晰表现学分转移的路径、最终成果、消耗问题和实际困难,可以平衡学分转移中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关系,在项目的新陈交替中维持机制更新和持续发展。
五、对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启示
BC Transfer System具有开放性和适应终身学习的特点,它在学习成果认证机制上没有强调完全统一标准,充分保留学校的学术独立性;在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上能够广泛征集建议,依靠数据分析与实效调查进行决策;在治理上尊重各成员单位主体权,将自身管理职能定位在协调与服务上,通过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管理动态平衡;在服务上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体验与感受,以促进学生流动性为主要目的。上述特征与我国特有的自学考试制度高度相似,在我国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中,为改变目前各类教育之间各具藩篱、互不相通的现状,可借鉴BC Transfer System的成功经验,依托自考教育构建不同于“学分银行”范式的学分认定与学习成果转换的机制,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架设途径,将教育与职业紧密地联系起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才需求的多样性。
建设以职业培养为主的省级自学考试课程设置体系。应赋予主考院校与助学机构为课程主体建设者的地位,充分发挥主考院校和助学机构在行业隶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的资源优势,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建设重点专业课程体系。允许高校将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命题特点、认知层次、题型题量、培养目的、教学内容、师资要求、教学场所及设备、教材使用等方面与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对标,开发与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相一致的专业课程模块或课程替代方案,建设省级自学考试职业课程体系,向社会开放自学考试教育职业培养职能,促成高校与行业企业在专业人才培养上创新合作模式,扩大自学考试育人新能效。
扩展选修课知识领域,在选修课中增加以提高个人修养、公民道德、生活质量、文明意识为目的的艺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体育类、生活实用类等方面程,将提高国民素质的目标通过自学考试教育落地落实。
改革实践性课程考核方式,打破传统实践课程考核限定模式,建立实施实践性课程多元化评价机制,对能够充分代表学习者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的多元化实践成果,例如国家专利和专项技术、比赛获奖、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成果、工作突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等进行识别认证,认定为课程学分和相应实践课程成绩,激励学习者的创新创作热情,鼓励学习者在终身学习与社会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
推动高校探索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办法。推动高校继续教育部门依托自身办学优势,在充分调研学生实际情况基础上,通过课程比较形成本校或校际课程对应网格,统一学分赋值标准,形成学分换算方案以及“绩点”计算办法,整合而成学分认定或换算的科学依据,制定灵活的学分互认办法,在校内实现同层次不同教育形式的课程学分互认。依托自学考试主考院校或助学机构的教育角色建立的合作办学关系,开发校际的学分认定办法,在合作办学协议基础上,协商签署双边或多边课程认证协议,共建校际间不同教育层次或类型的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建立省级自学考试学习成果转换机制。大胆借鉴国内外先前学习成果认定的方法,结合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考虑国内现有学习成果呈现形式,科学建立学习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框架,制定评估流程、评估质量保障制度、评估公开制度,合理规划建设高校考评站,培训考评员开展先前学习成果认定项目,根据学习者的申请对其以往学习、工作中取得的非正规或非正式学习成果进行识别鉴定,认定为自学考试课程学分。
在目前暂未实施国家资历框架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自考教育对各级教育单位的连接作用、对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的可衔接功能,以共同开发省级自学考试职业课程体系为实现路径,以协议式课程互认、先前学习评价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省级自学考试学习成果转换机制。创新性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和各自学考试教育单位协同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推动主考院校和职业院校共建课程体系,积极探索“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育人方式。
总之,深化教育改革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已经步入新时期,教育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打开新的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研究和优化教育制度,不断“深化职普融通,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人民谋求福祉,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作者系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何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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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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