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01 07:17:43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振亚 通讯员 周艺佳
2月26日,在长沙务工的贺先生向湖南日报湘问频道反映,其抵押车辆疑遭非法转卖,目前维权陷入困境。
据贺先生介绍,2024年7月,因急需资金周转,他在长沙市芙蓉区一家POS机店办理了4万元抵押借款,同时将一辆价值约12万元的丰田荣放牌轿车作为抵押物。按照约定,他需按月支付1700元利息,直至车辆赎回。春节后,贺先生筹集资金准备赎回车辆,却发现该POS机店已人去楼空。经多方打听,得知车辆已被转卖至甘肃。
2月27日,记者随贺先生来到位于芙蓉区高岭小区16栋的事发POS机店。看到,店面招牌已被拆除,内部空空如也,现正处于招租状态。贺先生多次拨打当时办理业务的客服和放款人电话,均无法接通。
贺先生表示当初因急于用钱,未坚持要求对方提供抵押合同副本,导致现在维权证据链缺失。记者陪同贺先生前往有管辖权的东屯渡市场监管所寻求帮助。该所工作人员证实,此前已接待过贺先生两次,并进行了现场调查。由于无法联系到POS机店主要负责人,且贺先生无法提供合同等证据,调解工作已暂时中止。
针对此类事件,律师提醒,选择抵押借款时,应谨慎选择抵押权人,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同时签订详细的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于发生纠纷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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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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