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01 10:33:25
成辉
近日,车主林女士反映,年前她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印着“公务用车”的轿车强行配合另一辆车加塞,她下车理论时滑倒摔伤,两车逃离现场。
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因肇事车辆的“特殊”身份,引起广泛关注。经核查,涉事车辆实为私家车,其“公务用车”标识为网上购买,“5元随便买”。这也是关注点所在。
公车标识管理本是为规范公车使用、便于公众监督而设计的制度。私家车任意张贴和电商平台随意售卖标识,不仅暴露出部分车主的特权心理、电商平台的监管缺位及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不足等问题,更可能产生诸多恶劣影响。
先说安全隐患。私家车张贴公车标识,可能是图“方便”,也可能是“显摆”,过把“特权瘾”,但无论哪种,都是在给公权“抹黑”,轻则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重则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滋生违法犯罪。
再说违法行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不管是随意张贴还是售卖,都涉嫌违法。
公车标识滥卖滥用绝非小事,相关部门与电商平台应强化监管、重拳出击。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水平,建立一套完善、严密的监管链条,确保标识规范使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上架商品的审核力度,严防公车标识等特殊物品被当成普通商品流通。
此外,还要加大普法力度,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杜绝“狐假虎威”的闹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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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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