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动(3·15特辑)│购买车位变成为他人买商铺 恒大金融广场拒交车位

    2025-03-02 08:36:09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罗端端

“在恒大金融广场买了两个车位,现在却拿不到”,长沙市的宁涛向本报记者反映。2月26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宁涛告诉记者,他于2021年8月18日向湖南湘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账2000元定金,8月20日转账82000元,用于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湘府中路的恒大金融广场项目地下室B130和B131两个车位。

2024年7月,恒大金融广场交楼。11月21日,他赴恒大金融广场项目售楼部收车位,被工作人员告知,他支付的购买车位款被定性为购买该项目225号商铺款,并出具了委托书。看到委托书,他就懵了,委托书上写着,陈丽珍委托宁涛声代付房款82000元;还有一张代付款声明,写着宁涛“现场刷卡”82000元,“实为陈丽珍支付恒大金融广场项目”。

宁涛说,他并没有去现场,而是在外用手机转账,并且转账都明确备注了B130、B131车位定金和车位。他根本不认识所谓的委托人陈丽珍,也未签字授权,委托书和代付款声明都是被他人伪造的,他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为了拿到车位,他多次赴该项目售楼部沟通协商,说明被人伪造签名的情况,并向长沙市雨花区恒大金融广场保交楼专班反映,也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但时至今日,车位还是没有拿到。

记者来到恒大金融广场的售楼部,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宁涛支付的8.2万元附有陈丽珍的委托书,这个商铺已认定为工抵房,已由专班冻结,进行审定核查。

为什么买车位变成了代他人买商铺?在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恒大金融广场项目保交楼专班,记者找到了该项目负责人伍总,他并不否认当初财务为了平账,才这样登记的,现在宁涛要不就等专班审核完,要不就到法院去起诉。

雨花区住建局的项目保交楼专班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省市的保交楼相关精神,该项目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进行处理,至于宁涛买车位的事,建议他和业主单位协商,或者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宁涛认为,有付款证明,也有合同,恒大金融广场项目部造假证据,还不愿意改正,非要让消费者奔波打官司,劳民伤财。

目前,宁涛已写好诉状,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自己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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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田燕

二审:周红泉

三审:邹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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