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湖南秸秆焚烧政策调整背后的治理智慧

史锋   指点   2025-03-05 12:09:46

3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和期待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个《规定》是全国首部规范秸秆综合利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突破了秸秆禁烧“一刀切”铁律,将“禁止焚烧”简单的“堵”转变为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分类管理的“疏”,以创新的管理思路和务实的举措,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路径。

湖南鼎城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点草成金”

湖南的秸秆禁烧政策调整,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这项政策的松动,不仅关系到三湘大地的空气质量,更折射出中国环境治理正在经历的深刻变革。从“全面禁烧”到“限时限区”的转变,看似是对禁烧令的松动,实则体现了环境治理从简单粗暴的“堵”向科学理性的“疏”转变,是治理理念的重大突破。这是湖南执政者的智慧体现,也是社会治理走向成熟理性的表现。

秸秆禁烧政策背后的困局

过去十年间,全国各地普遍实行秸秆全面禁烧政策,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与监管部门的“猫鼠游戏”从未停止,田间地头的浓烟依然时隐时现,“农民兄弟心里烦、管理部门奔波苦”。这一政策的落地实践证明:忽视民生需求,不遵循科学规律,不实事求是,不利于减少田地虫害,不利于种子生根发芽,加重农民、基层干部负担等肉眼可见的弊端。湖南作为农业大省,每年产生大量秸秆。过去十年,全面禁烧政策在基层执行中遭遇重重阻力。农民为抢农时,常在夜间偷偷焚烧秸秆,与监管部门玩起“捉迷藏游戏”。这种对抗不仅消耗大量行政资源,还加剧了干群矛盾。

原来政策中提倡的秸秆综合处理需要成本,而农民缺乏经济动力和可行方案。打捆、运输、储存都需要投入,在缺乏配套支持的情况下,焚烧成为最“便捷”的选择。这种现实困境,凸显了政策制定与执行之间的脱节。全面禁烧的环境效益也值得商榷。众所周知,造成大气污染的元凶是汽车的尾气和城市的工厂排出的废气,农民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秸秆焚烧不能一“禁”了之、一“罚”了之。如果对水稻秸秆不进行有效处理就直接种植油菜,势必导致油菜苗成活率低,病虫害多,农民得不偿失,严重影响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秸秆还田可能带来病虫害风险,影响下茬作物生长。而集中焚烧虽然会产生短期污染,但在气象条件适宜的情况下,污染物能够快速扩散,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相对可控。

科学治理的智慧探索

湖南此次政策调整,不是心血来潮、一时冲动。

一是中央有精神。2月23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

二是充分调研论证。面对表达诉求的群体多,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话题,湖南立法部门高度重视和谨慎,由省人大农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前往吉林、安徽等省和省内进行了广泛调研,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政策出台建立在大量科学研究和深入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

三是科学实证和分析。通过分析气象条件、污染物扩散规律,确定了允许限烧的时段和区域。在规定出台之前,湖南汉寿县、宁远县、溆浦县、涟源市、邵阳双清区等地都纷纷出台政策科学划分禁烧区和限烧区,执行效果都非常好,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认同和欢迎。这种基于实证的决策方式,体现了湖南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方向和决策智慧。

政策调整背后是多方利益的平衡。既要保障空气质量,又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既要维护农民利益,又要考虑监管可行性。这种平衡不是简单的妥协,而是基于现实考量的理性选择。

调整背后的治理现代化启示

湖南秸秆“禁改限”的政策调整,是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好的治理不是简单的禁止或放任,而是在科学认知基础上寻求最优解。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秸秆高值化利用模式,同时出于烧制农家肥、缓解田间病虫害、提高耕地质量的需要,很多农户选择了低成本的露天焚烧方式。在禁烧政策下,很多地方出现了“干部盼下雨,农民等天黑”的现象。湖南的这一实践,从“堵”到“疏”的转变,反映了治理理念的进步。环境治理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题,而是需要统筹兼顾的综合题。这种转变,为其他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坚持实事求是。政策制定必须立足实际,尊重规律。既要考虑环境保护目标,也要顾及民生需求;既要追求理想状态,也要承认现实约束。这种务实态度,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坚持以人为本。多少年来农民种地一直是焚烧秸秆用作肥料,既能增加土壤的肥力,还能杀死害虫。禁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真正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方便农业生产,出现了一些偏差,实事求是调整政策才是顺应了农民的呼声,顺应了民意。

坚持科学精准。从秸秆禁烧政策的调整可以看出,环境治理正在走向精细化、科学化。这种转变不仅体现在政策内容上,更反映在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革新上。

坚持综合治理。环境治理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难以持久,必须构建包括经济激励、技术支持、社会参与在内的综合治理体系。湖南在立法中把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结合起来进行制度设计,同时明晰部门职责,赋予乡镇执法权惩治违法行为,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县里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

未来,作为《规定》的配套政策《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即将出炉,重点谋划和布局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配套出台信贷、税收、用电、用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奖补办法,重点支持从“收、储、用、技、导、宣”六个方面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环境治理之路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继续探索。在这场治理智慧的考验中,我们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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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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