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08 20:57:16
案例:
2024年10月3日,王先生在未佩戴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无牌摩托车,由于未注意前方路口突然驶出的车辆,摩托车突然转向撞上路边护栏,王先生多处骨折。在王先生住院期间,病房内来了一位自称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代理的热心人,介绍交通事故代理索赔一条龙服务,并以高额赔偿诱导王先生;且承诺可以与王先生签订“正规”代理合同,并仅收取前期服务费1800元。
王先生面对这位“热心代理人”的承诺索赔金额为之心动,当即与家人协商,决定将自己的事故索赔处理全权委托给这位“热心代理人”,并预付了1800元的服务费。
在这位“热心代理人”的指导下,王先生对保险公司人员的查勘工作不予配合,要求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直接联系其代理人。在事后的理赔过程中该“代理人”向保险公司索取远超于合法金额的赔偿,保险公司在审核王先生“代理人”提交的索赔材料过程中发现众多疑点,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王先生“代理人”提交的误工材料、护理证明等均为虚假证明。最终,协商未果,诉讼至人民法院,王先生既未得到“热心代理人”承诺的高额赔偿,连最初预付的1800元服务费也打了水漂。
湖南人保财险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朋友,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不要轻信代理索赔,莫让“维权”变“侵权”:
1、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与保险机构协商。若消费者未能与保险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拒绝非法代理索赔行为。警惕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涉嫌保险欺诈的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3、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切勿轻信医院或者修理厂周边蹲点的所谓“索赔代理人”或者“律师”,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切勿因贪小便宜,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如发现合法权益收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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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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