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她”到“我”:陆玉凤律师解读女性权益与自我成长新路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09 19:00:27

新湖南·湖南日报3月9日讯(记者 梁湘茂 通讯员 袁艳华 梁格)3月8日,广东金桥百信(长沙)律师事务所陆玉凤律师以“女性权益与自我成长——以最新法律规定为视角”为主题,在长沙县图书馆举行的2025年松雅书院系列读书活动之“松雅讲坛”(总第二百一十四期)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陆律师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最新法律规定,为女性朋友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

活动现场。主办方供图

陆玉凤,广东金桥百信(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企业合规中心主任、公益委员会主任,刑事部副主任;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认证中心认证的数据合规官,中国贸促会认证的企业合规师。

从“历史演变”到“自我觉醒”:中国女性如何走向独立

讲座伊始,陆玉凤律师从中国妇女地位的历史演变讲起,回顾了从封建社会“三从四德”到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的艰难历程。

她指出,中国女性的觉醒与挑战并存,在争取平等权利的道路上依然任重道远。

从“事实婚姻”到“无效婚姻”:法律如何保护“她”

讲座伊始,陆玉凤律师便以一个真实的案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小明(化名)婚内与小芳(化名)同居多年,后来,小明终于与妻子离婚了。这时的他,是否与小芳是合法婚姻?陆玉凤律师解释,按照《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一条明确,即使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也不能转为有效。

这个案例引发了在场听众的强烈共鸣,也引出了“事实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法律概念。

陆玉凤律师解释道,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无效婚姻”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她强调,女性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司法解释”到“法律工具包”:女性如何实现自我成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司法解释在婚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上作出了详细规定,备受瞩目。

陆玉凤律师重点解读了《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亮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为女性朋友们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工具包”。她详细讲解了女性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财产继承等方面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干货”满满,听众直呼“受益匪浅”

陆玉凤律师的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趣味性。现场听众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干货”满满,让人受益匪浅,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也更加坚定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

陆玉凤律师表示,女性权益的维护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更离不开女性自身的觉醒和成长。她呼吁广大女性朋友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勇敢追求幸福生活,活出精彩人生。

活动由长沙县委宣传部、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办,长沙县图书馆、惟盛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心(石头记读书社)承办。

责编:刘涛

一审:刘涛

二审:曹辉

三审:杨又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