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给企业改错机会,这样的执法让人感到温暖”

陶佳   中国环境   2025-03-10 14:39:47

“鉴于你单位系初次违法,已于2025年2月10日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等,决定对你单位及负责人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近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工作人员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至文家市镇某企业,企业负责人吴某舒了一口气。

这是浏阳分局不断优化环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的缩影,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2月26日,浏阳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包括吴某企业在内的所有免于处罚的企业,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期“免罚”企业普法教育会。会上,浏阳分局工作人员向与会企业详细解读了处罚内容,引导企业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要求企业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全面排查其他潜在的环境风险与安全隐患,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

“生态环境部门给企业改错的机会,这样的执法让人感到温暖,也让我深受教育。”参加普法教育会的吴某说,一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企业充分感受到了环境执法的“温度”,也坚定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轻微免罚”是政府部门在执法实践中探索的宽严相济的创新执法举措。近年来,浏阳分局始终秉持“严格执法与柔性监管相融合”的理念,在坚守执法底线的同时,把握“包容审慎”的监管尺度。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免于处罚的企业,浏阳分局依法免予处罚,让执法尺度更有温度,让营商环境更加优良,这一举措收获了企业的广泛认可与好评。数据显示,仅2024年,浏阳分局就办理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9起、从轻减轻处罚案件24起,两类案件共减免罚金1160万元。

责编: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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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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