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喜 田峰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13 16:34:13
新湖南客户端3月13日讯(通讯员 贺喜 田峰)“我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事业。以后我会严守法律底线,好好爱护环境。”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小溪镇回龙村,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工作,环境损害当事人张某在进行增殖放流时诚恳地说。
此前,该院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的意见及鉴定结论,认定环境损害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当事人采取替代修复的方式履行赔偿责任和义务,替代修复推荐增殖放流或种植生态林的方式进行修复。最终,本案环境损害人灵活采用增殖放流作为替代性修复方式。
本次增殖放流共投放鲫鱼、鲢鱼等鱼种2000余尾,通过“以水养鱼、以鱼净水”的生态循环模式,不仅有效增加水域生物多样性,还促进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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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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