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坐银行转椅摔伤起诉索赔10万元,法院:驳回

  三湘都市报   2025-03-16 19:27:5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燕 樊应起)老人去银行办业务,从转椅上起身前往窗口办完业务返回,准备再次坐上转椅时,不慎摔倒在地。银行工作人员赶紧拨打120,陪同其前往医院治疗。事后老人索赔无果后,起诉银行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约10万元。今日,衡阳雁峰区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法院判决,银行已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前,王女士坐在转椅上。 视频截图 

老人坐转椅摔伤起诉银行

2023年4月,王女士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等待窗口叫号期间,王女士坐在一个未开放、不办理业务窗口前的转椅上,并左右转动。

随后王女士到隔壁窗口办理完取款业务后,起身走回转椅处,准备坐在刚才坐过的转椅上清点钱数。因落座时没有坐稳,不慎摔倒在地。

事发后,银行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拿靠枕给王女士枕着头部,怕其着凉调高空调温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工作人员陪同王女士到某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后,王女士向银行要求赔偿未果,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约10万元。

法院:银行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在取款前已在银行大厅的转椅上就座并左右转动,应当知晓椅子底部装有滑轮。因此,当她再次准备坐在转椅上时,应当能预见转椅可能会滑动。根据事发现场的录像资料显示,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准备再次去坐转椅时,并未先扶住椅子再落座,因疏忽大意未能坐稳,最终导致摔倒。

王女士提出,银行提供转椅给顾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法院查询,目前,对于银行大堂的椅子类型并无相应的行政规范。银行大堂同时提供了固定座椅和转椅供客户选择使用,且没有证据证明银行大堂设置转椅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此外,在王女士摔倒后,银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妥善处理,并陪同其前往医院治疗。

法院认为银行已尽到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王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安全保障义务应有合理边界

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该义务应有合理边界,而不应过度扩张。

本案中,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在银行大堂设置转椅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王女士在银行落座转椅时摔倒,系其疏忽大意未能及时防范导致,且在其摔倒后,银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拿靠枕给其枕着头部并叫了120救护车陪同就医。因此,银行已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责编:虢灿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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