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20 18:18:09
编者按:为切实做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积极发挥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工作站作用,更好为在沪及华东地区湘籍企业和湘籍人士提供志愿法律服务,特开设“律师在你身边”专栏。
欢迎来稿,敬请关注。栏目编辑部联系电话:15317308681(微信同),邮箱:67492401@qq.com
生活中,总有些人想着走捷径、钻空子,觉得自己能捡到大便宜,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今天就给大家唠唠一个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故事,看看咱们能从中学到点啥?
一、基本案情:想赚差价,结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枷锁
张三经李四介绍认识了做工程的王五。王五说因为甲方没给工程款,发不出工人工资,急需短期资金周转,愿意以年利率30%的高利息向张三借钱,借款周期3-6个月,等甲方工程款一到账,马上归还借款和利息。张三一开始有点犹豫,毕竟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这时候李四就给他出主意,说现在银行和网络借款平台门槛低、利息低,可以从这些渠道借钱再转手借给王五,赚取利息差,稳赚不赔。王五也拍着胸脯保证,说如果还不上钱,可以用自己的房产来抵债,还把房产证和身份证给张三看,并向张三出具借条,保证每个月准时将利息打到张三卡上……。张三一看,心就放下了,通过各种渠道借了50万给王五。一开始王五还按时支付了前几期利息,可后来就突然失联了。张三无奈之下把王五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张三和王五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王五虽然要归还借款,但利息远低于之前约定的30%。因为王五不按时支付利息,张三也没钱还银行和网络借款平台的利息,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被银行和平台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和高额利息。王五本想借银行的“鸡”生自己的“蛋”,结果是“鸡虽借着了,但鸡和米都蚀出去了”,欠了一身债,家庭也被搞得鸡飞狗跳。
二、法理分析:高利转贷不可取,法律绝不答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这个案例里,张三从银行和网络借款平台借钱再转手借给王五,收取高额利息,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高利转贷,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合同无效。而且,张三在借款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充分考虑到风险,结果不仅自己损失惨重,还牵连了家人。
三、故事启发:赚钱别走歪路,守法才是正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赚钱千万别打歪主意,尤其是涉及金融借贷这种敏感领域。高利转贷看似一本万利,实则风险巨大,不仅可能让自己深陷债务泥潭,还可能触犯法律。咱们老百姓要提高法律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面对类似“高回报”的诱惑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多咨询专业人士,别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打击这种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总之,踏踏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才是长久之计。
黄荣,湖南浏阳人,上海资深合伙人律师,经济法学硕士,拥有经济法学大学教师、三级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和证券从业资格等证书,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责编:宁静
一审:宁静
二审:胡泽汇
三审:赵雨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