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楠市镇卫生院违规收取复印费?

肖祖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21 11:02:32

  日前,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市民反映称,在镇卫生院看病时,医院已保存资料为由,收取一元一份的复印费,质疑属违规收取费用,增加农民负担。

  3月19日,蓝山县卫生健康局回复称,经调查了解,蓝山县楠市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收取复印费的相关规定,一直以来也没有以任何形式收取过复印费。同时,根据医保报销政策规定,需核实患者身份信息,留存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所以需患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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