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采石轰鸣到生态绿廊 湘西以损害赔偿之笔书写新“边城”故事

中环报见习记者陶佳 通讯员王琛   中国环境   2025-03-24 17:38:37

3月1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昔日25家采石场化身立体绿廊,断崖青藤披覆如瀑,绿浪翻涌间尘封了往昔碎石轰鸣。这幅动人画卷背后,是湘西州创新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生动实践。

“谁破坏,谁治理”拓展多元办案模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龚长书采石场非法占地、越界开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近日签订赔偿协议,在湖南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结率100%。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及侵占基本农田问题。湖南省委省政府、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责令永顺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将伤痕累累的采石场生态修复到位。

问题反馈后,永顺县迅速行动。

“停产关闭到位、行政处罚到位、立案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生态赔偿到位、追责问责到位,这‘六个到位’是永顺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解题方案。”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陈刚说,目前,永顺县25家采石场已全部关闭并注销采矿许可证。

永顺县砂石土矿资源丰富,但矿山布局分散、规模偏小,多年的开采导致地形复杂、结构不稳、粉尘、积水、滑坡、土壤板结地下水污染等问题严重。“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这是永顺县达成的共识,因此矿山关闭势在必得。”陈刚说。

“这个石灰场是3个股东一起合作的,但是现在矿山关闭了,他们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担负责任。”永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彭先学说。

“那怎么办呢?就这样放任不管吗?”

“他们不管政府不可能放着不管。”

“政府怎么管呢?”

“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配合的将由政府代为履行生态修复,后期将对原矿权人提起公益诉讼,确保代为履行生态修复资金追缴到位。‘谁破坏、谁治理’,这是我们的原则。”

……

鉴于25家采石场生态损害赔偿案是“一对多”的情形,案情复杂,办理难度较大。为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定期调度,帮助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永顺县坚决扛起属地责任,研究制定“一矿一策”,开展生态修复,确保整改成效。

25家采石场星罗密布,涉及永顺县的13个乡镇。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共同委托两家鉴定机构开展评估。经核实认定,24家破坏林地231.4375亩,9家占用农田44.07亩,共计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808.01万元。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生态环境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截至目前,25家采石场已立案45起,行政处罚148.48万元;其中,涉及刑事3起、10人,采取强制措施5人,判处有期徒刑1人。拆除采石场生产设备290余台(套),拆除厂房18万平方米,清运废石废渣17余万立方米。

2024年11月、12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25家采石场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已通过综合验收。

创新生态修复机制,护航绿色发展

永顺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是湘西州的一个缩影。

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湘西州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司法护航”组合拳,近5年办理生态赔偿案件428件,办结410件,案件办结率95.79%,保持全省前列,推动全州森林覆盖率保持60.35%高位,连续7年空气质量稳居国家二级标准。2024年空气质量六度问鼎“湖南之冠”。

“湘西州的案件办结率连续三年超95%,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向忠介绍,为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湘西州构建了“三维驱动”格局,建立“顶格推进+闭环管理+正向激励”工作机制。湘西州委常委会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清单,主要领导开展了20余次专题调度。创新“行政处罚+生态追偿”双查机制,将赔偿义务履行纳入处罚裁量,2024年已有10家企业因主动担责获从轻处理。

“我们从6大领域精选39名本土专家,创新‘简易案件州内评、重大案件联合审’模式,评估周期缩短60%以上。”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石胜福介绍,湘西州以科技赋能破解“山区评估”困局,针对山区技术力量薄弱难题,组建全省首个地市级专家智库,推动生态修复效率大幅提升。

磋商与诉讼两种方式同向发力、互为补充,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办理永茂镇陈某某采石场案时,业主陈某某因刑事案件在看守所羁押,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公安、检察、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与其本人在永顺县看守所磋商,促成全省首例“高墙内‘生态协议’。”永顺县生环办副主任梁庆丰说,湘西州通过与公检法司建立线索共享、案件会商等多项制度,首创了“看守所磋商”模式。

花垣文华锰业案创下全省单案赔偿3890万元纪录,其“环境修复+产业转型”模式更是被最高检列为国际交流案例。

“打击只是手段,保护和修复才是根本目的。”湘西以案件办理为抓手,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一“绿色法宝”,严格督促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依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随着我们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如今,生态修复的“湘西经验”正开花结果:十八洞村变身“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酉水河重现“桃花流水鳜鱼肥”盛景,全州水质优良率连续5年保持100%。随着“一拖一”联动机制深化,湘西正以“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实践,书写着新时代的“边城”生态传奇。凤凰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吉首市、永顺县、保靖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绿水青山“生态颜值”越扮越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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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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