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3-30 12:27:04
鄢明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从体制机制上创新、构建体系上入手、增强合力上发力,实现党内监督和其他职能监督有机统一,是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企,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监督工作,有观点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监督就是挑事”“监督就是纪检审计的事”。之所以存在这些认识误区,关键是没有弄清监督的三个概念:监督是什么?监督为什么?谁负责监督?我们应通过不断学习,跳出这三个认识误区。
跳出“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误区,搞清楚“监督是什么”。毋庸置疑,监督不是不信任,信任也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就是放任。国企干部是按照党的干部任用标准、要求和程序选拔上来的,从一定程度上说,选拔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监督的过程。只有能够经受住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的同志,才能提拔、才能服众。然而,这种监督决不是不信任。对企业而言,监督是企业治理的内在要素,是经营管理“P(计划)—D(执行)—C(监督检查)—A(处理改进)循环”的必要环节。作为“执行”和“处理改进”的中间环节,监督是检验执行情况、为下一步改进提供依据的纽带。因此,有经营活动的地方就要有监督,所有的管理行为和人员都要接受监督,都要在监督中开展工作。
跳出“监督就是挑事”的误区,搞清楚“监督为什么”。监督就是要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监督决不是“挑事”,而是“挑刺”,就是挑出阻碍发展的“刺”、挑出落实不力的“刺”、挑出形成难点堵点的“刺”,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驾护航。因此,要树立监督也是生产力、监督也能出效益的理念,围绕国企重要工作、重点问题、重大任务开展监督,确保监督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向而行、相得益彰。
跳出“监督就是纪检审计的事”误区,搞清楚“谁负责监督”。监督是纪检监察和审计的重要职责,但绝不意味着只有纪检和审计才有监督的职责。监督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些人的事,每个单位和部门、每一名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都有监督和监管责任,监督监管不到位就是履职不到位。纪委监督的定位是对监督的“再监督”,再监督重点包括是否按规矩办事、是否正确履职、是否违反纪律等,决不能将“把纪律挺在前面”曲解成“把纪委挺在前面”。
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重点是围绕中心大局,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下,把各类监督有机融合,在依法合规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统一领导、目标一致、信息互通、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工作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监督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要对事关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做到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执行不偏向、不走样。既看工作态度,又看落实举措,更看实际成效。善于从工作偏差中发现政治问题,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精准发现问题并督促及时解决问题。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业务监管。做实业务监管的核心作用就是推进监督关口前移。要发挥业务监督“近距离”、低成本、高效率的监督优势,切实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未然,防止问题由小拖大。克服不敢监督的顾虑,补齐不会监督的短板,摒弃不想监督的惰性,把监督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压实所有岗位和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监管职责,培养“监督监管不到位就是履职履责不到位”的监督自觉。
坚持闭环管理,强化监督效能。以监督所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完成标准、整改时限。以台账为抓手,对监督问题实施闭环管理,形成监督问题“发现—整改—评价—问责—提效”的闭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一般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系统性问题,督促业务主管部门照单认领,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个性化问题,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寻根源,在持续深入整改中完善制度规范、堵塞制度漏洞。
坚持协同联动,强化监督合力。搭建党群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各类监督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协同机制,形成以党委为主导、分管领导为主责、基层单位为主体、业务部门为主力、纪委监督为保障的协同运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判、统一调度、分类处置,推进各类监督问题的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线索互移、成果互享。织密监督“联动网”,放大监督的综合效能,防止出现监督“孤岛”、信息壁垒和监督“背靠背”“各管各”的现象。
(作者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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