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公安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01 19:38: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及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紧急调度会要求,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连日来,桑植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乡镇及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巡查。

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喷制宣传标语、播放和张贴《政府禁火令》等方式,进村入户,讲解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以及公安机关查处的典型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同时提醒村民在林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野外用火和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主动宣传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倡导大家共同保护森林资源。此外,工作人员还在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的行为。

此次活动,共制横幅和标语20条,张贴《政府禁火令》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森林公安局将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全面加强对林区、景区等重要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进一步筑牢森林防火屏障,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公安提示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区农事活动、民俗祭祀、施工生产、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将大幅增加,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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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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