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02 08:07:59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了一系列完善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举措。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这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揽子”设计凸显了系统性思维。一方面,强调全主体参与、全流程覆盖、全领域推动、全方位共建,将信用管理嵌入经济社会运行的各个领域、环节,势必对社会信用产生全方位的提升效果。另一方面,政策兼顾“堵”与“疏”,既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又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给予纠错空间。
诚信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一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每一个维度都指向诚信,可以说没有诚信就难以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和发展。只有全社会践信守诺,市场的“无形之手”才能顺畅地调配资源,企业也才更有底气投身创新与长期规划,形成“信用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政府诚信是社会信任的“风向标”。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履约能力与诚信水平直接影响经营主体的信心与社会运行的秩序。近年来,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政务领域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拖欠账款、朝令夕改等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利益,更侵蚀政府公信力。此次《意见》剑指此类问题,通过健全政务诚信评价体系、明确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完善惩戒与修复机制,构建起“守信激励、失信必究”的闭环,为政府行为划定了清晰的信用边界。
技术赋能为诚信建设插上了翅膀。《意见》提出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全流程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政府部门可实时监测履约状况,公众也能更便捷地监督权力运行。例如,平台经济领域的信用监管,通过共享公共信用信息与平台企业经营数据,实现对商户的差别化管理,既为诚信主体提供便利,又能精准打击违法失信行为。这种“用数据说话”的治理模式,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更以透明化推动公权力的规范行使,为社会信任积累增量。
必须注意的是,诚信建设绝非一蹴而就。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加强企业的行为自律,提高公民的诚信自觉——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才能推动诚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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