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02 15:49:4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通讯员 欧阳敏)“感谢法官,感谢法院,终于可以拿回这笔钱了!”近日,江永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原告何某与被告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卢某偿还何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1万元,但卢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何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卢某选择借钱还款,但在偿还了2万元,表示再无还款能力,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经查实,卢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卢某确有还款意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及时转变思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执行干警一方面如实将卢某家中难处、还款意愿等情况告知何某,是否考虑分期履行。另一方面释法析理,严肃向卢某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劝导卢某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以表诚意。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卢某当场再支付5000元欠款,剩余欠款分期偿还。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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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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