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会发出监督提示,增加低工资劳动者收入

彭雅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08 20:44:07

湖南日报4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近日,省总工会向全省用人单位发出《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要求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低工资劳动者增收。

紧扣协商重点分类施策,《提示函》鼓励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餐饮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建立与“新八级工”相匹配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完善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合理确定行业技能人才起点工资,签订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持续提高产业工人收入。

鼓励平台企业重点就订单分配、奖惩制度、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内容开展协商,合理确定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核心权益的事项。

鼓励保安物业、园林绿化、环卫等行业,重点就苦脏险累且工资水平不高的岗位起点工资、工资增幅等开展协商,促进低工资劳动者增收。

鼓励经营困难、效益下滑的企业以稳企保岗为重点,围绕工资支付、实行弹性工作制、轮岗轮休等进行协商,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区域),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通过协商合理制订行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劳动基准,促进行业(区域)内协调发展。

《提示函》指出,尚未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和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尽快响应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受要约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并应当自收到要约书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予答复。

据了解 ,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及时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湖南职工如遇政策解读或协商指导,可联系属地工会或拨打12351湖南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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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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