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智库丨新文科理念下的法学教育改革探索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09 11:50:53

杨传兰

文科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称。新文科是相对于传统文科而言的。它以全球新科技革命、新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突破传统文科的思维模式,通过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等途径,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新文科不仅倡导学科间的界限消融,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传统法学教育陷入“灌输型、单一化、重理论、轻实践”的窠臼,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法学学子除需具备扎实的法律思维与素养外,更需宏观驾驭知识体系,多维度剖析复杂法律问题。新文科理念与此不谋而合,强调在法学教育中融入创新元素,鼓励学生跨学科探索,实现知识融会贯通。因此,当前的法学教育应强化与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科学等领域的融合,在教学思维与手段上勇于革新,以培育适应时代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强化思政教育,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把握正确方向是法学教育的根本。法学教育应结合专业特点,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知识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一体贯通,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志向,成为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法治人才不仅要具有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的规则伦理,而且要具有坚持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伦理,更要具有敢于同违法犯罪进行斗争、惩恶扬善、勇于担当的责任伦理。法学教育还应引导学生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其运行体制背后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文化,从而实现法学专业知识与思政教育的同频共振和有机融合,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转变思维定势,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受传统法律思维之囿,法科生易陷入局部思维之阱,视野受限,思维僵化,难以主动创新。借助新文科理念,法学教育应转变传统的思维定势,鼓励创新教学。无论是经管法融合教学的目标设定,还是评估体系考核,都需要摒弃旧有观念,采用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学生进行价值引领,注重培养其创新思维、发散思维能力。眼下,面对复杂法律问题,跨学科知识与技能至为重要。单一理论教学在培养综合能力方面捉襟见肘,尤需在经济学、管理学和信息科学等交叉领域彰显其力。因此,还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整合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知识,创新设计各学科在人才培养中的角色。一方面,坚持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保持核心学科课程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辅修经济学或管理学,既培养其综合性实务能力,又促进个性化发展,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一段时间以来,“灌输式”教学模式根深蒂固,学生被动接受,主动性、创造力难以激发。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虽有所尝试,却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撬动教学变革。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毕业生需再经职业化培训,造成了教育成本与时间成本的双重浪费。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新文科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应多维度协同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探索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互动性强的教学形式。还应加强与实务界的联系,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等活动,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人士担任导师,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加深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理解,为他们将来顺利进入职场打下坚实基础。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资源日益丰富,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学平台。比如,可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创建逼真的法律场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各种法律事务;或者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辅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难点,进而调整教学策略。

新文科下的法学教育改革,不仅是对现有教育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更是对未来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育方向的战略布局。面对新时代法学教育新要求,高校教师应兼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推动经管法深度融合,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新文科背景下经管法专业协同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HNJG—2022—142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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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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