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理之为严守审计质量生命线——郴州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工作的创新实践

曹露千 蒋志平     2025-04-09 21:01:44

曹露千 蒋志平

郴州市审计局坚持把法规审理作为审计质量的核心保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管控,推动审计质量持续提升。近三年来,该15个审计项目获全省优秀,2个项目斩获全国一、二等奖,未发生一起政府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审计质量稳居全省前列。这一成效的取得,关键在于构建了科学、严密、高效的法规审理体系

聚焦“领口”,搭建质量管控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立体化。制定完善了《郴州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郴州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郴州市审计局审计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项质量管控制度,覆盖审计立项、实施、审理、整改全流程,构建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标准规范精细化。严格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修订后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审计文书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的通知》《郴州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要求,推进审计执法文书、法律适用、审计取证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操作流程制度化。修订完善《郴州市审计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等审计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固化审计立项、现场审计、项目审理、审计整改四个环节的流程办理,实现常态化质量管控。

聚焦“关口”,严格项目质量的全程控制。嵌入式前端防控。审计组进点前,法规审理科服务审计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为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献计献策;审计组进点后,局领导、法规审理人员组成督导审理组,深入审计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审理工作。三年来,共对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办会办展资金、相关县和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等120余个审计项目开展了现场审理。审计组根据现场审理意见及时修改审计工作底稿,完善证明材料,调整工作方向,从源头上确保实事求是、审深审透。解剖式精准把脉。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将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的恰当性、同类问题定责的一致性、审计评价等事项列为审理重点,从审计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审计组提报的项目资料进行了细致深入、切肤入里、直面问题的解剖分析和审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理意见和建议,切实以见血见肉的剖析,确保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三年来,全局共审核各类审计文书746份,完成186个项目审理,提出审理意见4000余条,组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60次,编写审计业务会议纪要186 份。融合式能力提升。抽调业务科室及县市区审计业务骨干对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责审计,50支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资金专项审计,33支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的扶贫专项资金收支审计,市级77家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大数据分析及疑点核查审计等项目开展交叉集中审理。进一步促进审计人员换位思考,促使审计实施从审理角度看问题,在审视项目时有新的视角和方向,努力培养一批既能当好“审计员”,又能当好“质检员”的骨干力量,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聚焦“窗口”,推动审计质量的提质增效。强化指导帮扶,提升整体质效。每年对市本级及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问题整改率达98 %。通过下沉服务,开展专题调研、送教上门、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等,助推市县两级审计质量全面提升,为北湖区审计局成功创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审计项目取得署优省优荣誉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精准培优创优,打造标杆项目。认真研究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自觉将规制融入项目审理、质量检查过程中。坚持从立项源头发力,每年从全市选取8-10个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风险点较多的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培优项目。配优重点培优项目的审理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加大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和开发运用力度,促进提升培优项目成果水平。客观公正筛选优秀审计项目,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对优秀审计项目进行详细的讲解复盘,推动全体审计人员改进思维认识和手段方法,促进全面提高审计质效。依法审慎定责,彰显审计权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通过审前调查、审中评估、科学界定、规范流程、严格审理、集体审定、整改倒逼审计质量等操作流程,准确界定审计发现问题的本质属性。通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审计业务会及征求意见反馈会、召开审计交换意见会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容错免责的导向作用。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让违法乱纪行为收到惩戒,不断提升审计公信力,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责编:刘雨菲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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