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分期履行促执结 诚信守约一身轻

陈世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0 08:27: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0日讯(通讯员 陈世晶)“欠款终于全部还清了,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院、感谢申请执行人的信任!”4月7日,被执行人周某武在收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江出具的给付完毕书面说明后,连声致谢。

2020年,周某武因工程施工雇请周某江。工程结束后,周某江多次催要劳务费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武支付周某江劳务费47085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武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周某江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网络查控及线下查询,但并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执行人周某武,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周某武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做生意亏本,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给付,希望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给予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及时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江联系,告知其查控财产状况以及被执行人周某武存在的困难。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周某武遵守协议规定,分期将欠款如数还清。

4月7日,被执行人周某武联系执行干警,要求申请执行人周某江为其出具给付完毕书面说明。因正处春耕农忙,申请执行人无法到场出具书面说明,为及时降低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避免影响其工作生活,执行干警遂前往申请执行人周某江务农所在田地,指导其出具书面说明。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责编:黄柳英

一审:黄柳英

二审:刘跃兵

三审:李寒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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