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1 14:59:3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1日讯(通讯员 张芸 )近日,桃江法院灰山港法庭审结一起七旬老人因看牌引发斗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家住灰山港镇向阳花村的受害人高某与被告孙某系邻里关系。2024年5月28日,被告孙某在路过某超市时看到高某等人在打牌。孙某在看牌时议论高某的牌,孙某在听闻高某出言辱骂他后便向高某动手。二人在拉扯中高某被甩倒在地,导致头部受伤。经鉴定,高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孙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孙某出狱后,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原告高某受伤后支付的高额医药费只获得了部分赔偿,且后续仍需治疗。而被告孙某身患残疾,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即便判决也很难执行到位,且被告因本案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判决可能会催化矛盾升级。鉴于双方当事人系邻里,为避免正面冲突,承办法官决定就民事赔偿采取较为温和的“背靠背式”调解方法,逐一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缓和矛盾。但因原告要求赔偿数额过高,被告无力支付赔偿,双方争执不下,调解未能成功。
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对当事人分开调解。当了解到被告的家属有意资助被告支付赔偿时,当即前往被告处,耐心从纲常伦理、诉讼成本、法律后果等多方面释法说理。通过反复多次、累计长达数十小时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两位老人最终选择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孙某当场给付高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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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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