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1 15:04:0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1日讯 (通讯员 刘时松 涂丹 王玉洁)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25号公告,对益阳市大通湖区大米予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是大通湖大米继“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获得的又一认定;也是继“大通湖大闸蟹”后,益阳市大通湖区获批的第2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大通湖区稻田。刘时松 摄
大通湖区地处洞庭湖畔,素有“洞庭之心”的美誉。因其特殊的湿地小气候,和不可复制的水湿条件,为大通湖大米创造了独特的生长环境,产出大米米质口感上佳。近年来,大通湖区大力推进水稻种植,发展智慧农业,坚持“科技+农技”的思路,大通湖大米实现新的增长。2024年,大通湖区水稻播种面积25.29万亩,产量11.41万吨,拥有4家大米加工龙头企业,水稻加工转化率达72%,实现加工产值12亿元。
地理标志产品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特殊的生产力。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是助推特色产品拓展市场,走市场化、产业化经营之路的一块“金字招牌”。
下一步,大通湖区将做大做强大通湖大米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尽快组织完成大通湖大米标准制定,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鼓励经营主体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持续加强溯源防伪、专项整治、宣传引导,不断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增信、品牌增值,全面激发产业发展潜力,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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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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