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铸牢薪堤坝 让农民工“劳有所得”

许宏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2 16:50: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2日讯(通讯员 许宏程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工资了,劳动监察部门真是我们务工人员的娘家人 。”4月10日,从湖南江华高新区以电机企业离职的务工人员蒋贵拿到上个月工资后无比感激地说。蒋贵是今年3月份入职的,因为个人原因4月6日辞职,要求公司当天支付4130元工资,但公司表示,需要等公司统一发放3月份工资时一并发放。蒋某表示不服,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投诉,经劳动监察部门与公司对接,公司为其单独进行了工资结算。”这是江华瑶族自治县人社部门夯实源头管控,铸牢薪堤坝,让农民工“劳有所得”的一个典例。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全面分析形势,精准研判调度,通过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式督办,构建“调度—落实—督办”全链条责任闭环,严格把好劳资矛盾纠纷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稳控三道“关口”,实时当好“预警人”和“吹哨人”,形成部门合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多元调解止纷争,打造“瑶乡枫桥”新样板。

2024年,全年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欠薪案件27件,涉及人数363人,涉及金额283万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3件,涉及劳动者109人,涉及用人单位116家,涉案金额308万元,结案103件,结案率100%。

该县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一批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材料。(封山、许宏程 摄)

为确保治欠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该县人社部门坚持全过程闭环式的监督管理,通过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有效根治欠薪行为,充分保障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项目中标单位申请办理《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拨款时,项目中标单位需出具《关于保证建设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保证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出现拖欠工资行为,如果发生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项目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一并出具承诺,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劳动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对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开设专户、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存在欠薪行为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财政部门根据劳动监察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进入资金拨付程序。从2024年12月12日实施此措施后,江华人社部门共审核办理25家单位274份项目资料,涉及申请支付金额4.96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5930万元。同比2024年春节期间矛盾纠纷及投诉下降率达65%左右,有效控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

县人社局局长刘福龙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服务”模式,实施“预防-调解-服务”全链条治理,擦亮“母亲式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绽放瑶乡劳动关系“和谐之花”,在民生补短提质攻坚中展现江华担当,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为推进全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更加和谐的用工关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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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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