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7 17:19:3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通讯员 郭飞 尹志清 李韶华)4月15日是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村赶集日,该区城南街道联合市交警三大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执法队等单位,在周边沿线通过设立“临时执勤点+流动巡逻”的方式,对赶集路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为摊主和赶场群众发放和解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册和内容须知,向过往群众普及各类交通安全知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区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决定自4月8日起至7月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目标。

该区逐村开展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两轮、三轮摩托车与电动车等重点车辆清查;通过电视、短信、村村响广播、制作短视频、“双微”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整治重点;针对非法营运规律特点,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周末及节假日、重要民俗活动、乡镇赶集赶墟日的监管执法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对非标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的溯源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门店的打击力度,果断采取“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惩戒措施,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形成强大的整治震慑力。

该区还执行“七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非法营运的,一律顶格处罚;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门店销售非标车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一律先行停运。

据统计,该区目前共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560余起,其中非法营运4起,货运车辆超限超载60余起,无证驾驶90余起,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980起;发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内容须知》13600多份,张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00余条。

责编:周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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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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