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起落地,湖南执行第十批国家集采药品价格

高煜棋   犇视频   2025-04-21 19:35:4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1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4月2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印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南将于4月30日开始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实施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湘部队医院全部参加,鼓励其他医药机构自主参加。

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60%

中选结果将在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落地执行,第十批国家集采与省际联盟等集采重叠品种12个,自第十批国家集采执行之日起,执行国家中选结果,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本次集采品种采购周期统一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落地实施的中选药品为62种,价格平均降幅超60%,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以艾地骨化醇软胶囊为例,价格从9.4元降至2.31元,降幅达75.4%。

与《通知》一同发布的《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详细列出了各类中选药品的信息。清单涵盖了阿普米司特片、阿司匹林肠溶片、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等62种药品,涉及片剂、胶囊剂、注射剂等多种剂型,明确了每种药品的规格包装、计价单位、中选企业以及中选价格。

加大对落地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管

湖南省医保局提出,医药机构要以前期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或自主上报的中选产品年度需求量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医药机构首年(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约定采购量。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应加大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情况调度通报和监测监管力度,将医药机构执行带量采购工作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年度考核指标,密切监测包括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中选产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及金额、医药机构协议采购量完成进度等指标数据。

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未完成约定采购数量、超比例采购非中选产品的医药机构,将视情况分别采取约谈、拒付医保结算资金、相应扣减年度医保预留金等措施予以惩戒。

                                                    图说: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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